当前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06时56分
关于确定2024年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项目服务商的公...2024-04-12

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265期:员工被行政拘留,公司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雇?

来源:超级用户  作者:超级用户  时间:2021-07-13  浏览次数:1612

    旷工解聘是指因劳动者无故不到岗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期间,是否算旷工,用人单位又能否因此解聘劳动者呢?

    案情简介

    王某系一投资公司员工,与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15年5月8日,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2015年5月18日下午,王某解除拘留到公司工作,期间有7.5天的工作时间因被拘留王某未到岗工作,也未向公司请假。2015年5月30日,公司以其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为由,作出关于解除与王某订立的劳动合同通知。王某于2015年6月10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委作出裁决,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公司作出的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有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案中,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制作了2008版《考勤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公示,因此公司考勤制度合法有效。《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年度内员工累计旷工达到2天(即16小时)的,公司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辞退。王某因违反行政法律的规定被行政机关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因此没有到岗工作,不能认为其理由正当,且没有履行正常的请假程序,亦未证明未到岗工作存在正当理由,因此公司从企业管理角度认定其为旷工事实依据充分,进而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认定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事实及制度依据,且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法律提示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有法律依据和法定事由。行政拘留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在劳动者被刑事拘留但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如果遇到被行政拘留等不可抗拒因素,客观上无法出勤已成事实时,仍应在可控范围内尽到自身义务,告知用人单位或采取补救措施,征得用人单位的理解。

 

肖拥群律师团队 张爽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