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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普惠活动等运营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2024-04-19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在档困难职工春节前送温暖救助情况公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1-31  浏览次数:2855

  根据省总《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琼工发〔2019〕1号)要求,对2018年度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进行全覆盖救助。本批次救助已经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一、生活救助慰问标准:1、省总工会慰问组上门慰问的困难职工,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慰问标准为每户1200元,其他层级在档困难职工慰问标准为每户1000元。2、省总领导未入户走访慰问的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每户慰问标准1200元,其他层级的在档困难职工,每户慰问标准800元。

  二、助学回访救助标准:根据省总办公室《关于召开2019年春节助学回访座谈会的通知》(琼工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助学回访每名学生救助2000元助学金。

  三、医疗救助标准:本次医疗救助拟按实际自付医药费用总额约50%给予救助。一年内累计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含)。

   现将救助情况公布如下:

   附件:1、2019年春节前送温暖帮扶资金分配统计表

   2、省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春节前送温暖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实名制汇总表

  3、海南省总工会2019年春节助学回访实名制表

  4、2019年度春节省总工会第二、三、四、五慰问组慰问在档困难职工送温暖实名制汇总表

  5、2019年度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实名制汇总表

  6.海垦控股集团2019年春节前送温暖困难职工全国级、省级、基层级生活救助实名制汇总表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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