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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海南省工会事业发展中心第三批拟救助困难职...2024-12-13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度第三批(11月份)困难职工生活、助学和医疗救助情况公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22  浏览次数:2535

 

  经职工本人申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入户调查核实公示,上级工会及所属驻会产业工会复核,困难帮扶室核准并公示无异议后,经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救助标准为:1、生活救助:结合在档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严重残疾,重大突发事件,单亲等情况,依据致困原因实行差异化生活救助,分为一、二、三档,一档每户救助标准为1500元,二档每户救助标准为1400元,三档的每户救助标准为1000元。2、助学救助(大专及本科):应届大学生救助标准5000元/人,往届大学生2000元/人。同一户困难职工家庭可累计助学救助。3、本次医疗救助拟按实际自付医药费用总额约50%给予救助。经鉴定1-3级残疾且提供残疾证的,拟给予3000元一次性医疗救助金。一年内累计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含)。
  现将救助情况公布如下:

 附件:1、省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第三批(11月份)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分配统计表

  2、省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第三批(11月份)在档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实名制表

  3、省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第三批(11月份)在档困难职工助学救助实名制表

  4、省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第三批(11月份)在档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实名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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