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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六十二期: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怎么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26  浏览次数:2630

 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

(第六十二期)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怎么办?

 

   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通过提起劳动仲裁并得到了一份满意的裁决结果,而且用人单位也不再起诉,按理说事情也该就此告一段落了。然而眼看裁决书已经生效很久,却迟迟不见用人单位履行。

  2015年8月,陈某入职海南某制药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6年2月,公司以产品滞销和劳动力过剩为由,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合同。2016年3月陈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16年5月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万元。陈某拿到裁决书2个月后,经了解公司也未在规定时间内起诉。故陈某多次找公司要求其履行生效的裁决书,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拖。遂陈某拨打工会12351热线咨询,如何才能拿到赔偿金?公司这样拖延就没办法了吗?

  12351工会热线值班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本案中,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即应自动履行,如公司拒不履行,陈某可在有效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351工会热线值班律师温馨提示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为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另外,按规定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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