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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第四十五期:招用非全日制职工,这项社保用人单位必须要交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2417

海南工会12351劳动法律小课堂

(第四十五期)

招用非全日制职工,这项社保用人单位必须要交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作为被法律认可的两种用工模式,二者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尤其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未作出具体规定。那么,实践中非全日制职工要如何参加社保?参加社保的费用又该由谁来出呢?

  周某2015年3月应聘到海口某物流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周某负责该公司的卫生清扫工作,每天工作4小时,每天50元(12.5元/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一至周五)。公司未为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5年8月,周某在清扫楼道时不慎摔伤,受伤后周某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该公司却认为周某属于非全日制员工,双方之间不存在全日制劳动关系,拒绝为其作工伤认定,且拒不支付医疗费用。为此周某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咨询。

  12351工会热线值班律师解答: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 12 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此可见,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说,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无强制性缴纳义务,可以由劳动者个人缴纳,而工伤保险则属于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用人单位必须缴纳,不能包含在小时工资里,由劳动者自行缴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建议周某主动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依据工伤政策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赔偿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12351工会热线值班律师温馨提示:

  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很少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和劳动者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单位以现金方式发放,且不用职工签字,为劳动者的维权产生了很大的障碍。作为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保留好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为日后的维权做好准备,如工资发放单、排班表、考勤表、工作服、工号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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