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相关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入户调查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工发〔2016〕22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16〕60号)精神,结合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建档和审批规定,现将中心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申报流程、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省产业、系统工会和省直属基层工会,省属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且在《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数据库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在职职工(农民工)。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
三、助学标准
具体助学救助标准,由省职工服务中心根据琼工办发〔2016〕60号文件要求和2016年度帮扶资金及拟救助人数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申报审批程序
1、由职工本人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申报须提供资料(详见附件)。
2、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对职工申报情况进行入户走访核查,如实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走访登记表》(见附件),对符合建档条件的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并将电子档案和纸质材料逐级上报。
3、省产业、系统工会和省直属基层工会复核,对复核通过的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将电子、纸质档案和实名制汇总表上报省职工服务中心。
4、由省职工服务中心对申报职工的电子、纸质档案最终核准,并进行电话抽查或入户走访调查,审定名单并公示。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符合条件的不漏报,困难证明等建档材料不齐全不上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对象务必在本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
2、请各单位于分批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电子档案、纸质材料和实名制汇总电子表逐级上报至省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小君
电话:65326920 传真:65320910
附:1、建档标准、申报提交材料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登记表
4、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
5、收入证明(范本)
6、工会助学救助申请承诺书
7、工会困难职工公示名单、公示证明(范本)
8、困难职工入户走访登记表
9、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10、2016年金秋助学实名制汇总表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