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月15日曝光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再次强调各地要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在春节前力保农民工足额领到工资。
这十起案例分别为:四川省阆中市张仲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建筑劳务承包商张仲红拖欠农民工工资395万元,还以欠薪为由,煽动、诱导农民工集体上访、围堵市政府,造成了恶劣影响。张仲红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福建省晋江市吴有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工程分包商吴有军共计拖欠136名员工2366601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
河南省新乡卫辉市高新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卫辉市强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新生共拖欠109名职工66.61万元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贵州省黔东南州邱雪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工程分包商邱雪飞拖欠9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5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广东深圳市曾宝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深圳市瑞高鞋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曾宝玉共拖欠71名职工工资6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浙江省杭州市李晓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华腾衣族服饰实际经营者李晓东共拖欠刘某等18名职工工资1109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浙江省温州市卢新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皮鞋加工厂负责人卢新生共拖欠8名职工工资96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附带民事诉讼职工工资共计55437.80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张广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工程承包人张广波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18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浙江省绍兴市周昌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工程分包商周昌林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1546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安徽省明光市梅吉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工程分包商梅吉亮拖欠180余名农民工工资90余万元,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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