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拟参照公开询价方式对本中心电教室教学设施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厂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询价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名称: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电教室教学设施项目;
2、采购方式:参照询价采购,报价含安装费等费用;
3、采购单位: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4、采购内容:台式电脑、投影仪,自动幕布(投影)。具体需求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价时间:2015年11月26日-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接收;
2、接收地点:海口市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五楼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515办公室(海口皇马假日海岛风情酒店旁);
3、联系电话: 0898-66553662;
4、报价材料:报价人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及《询价报价书》(附件2)。原件供当场查验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案。
5、装订要求:《询价报价书》要求必须采用档案袋密封订装。其他材料统一订装即可,密封不作要求。
四、竞价须知
1、货物质量要求:标准及包装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
2、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国家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无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按生产企业规定执行;在签订合同中有要求的,按合同规定要求执行;(2)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对所供产品实行维护服务并及时响应,中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的采购人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报价方法:投标文件现场报价,设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对每一设备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定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且采购人接受的最低报价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5、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省职工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如有违反询价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询价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所有标项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改为该标项报价次低的投标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6、供货及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7个工作日内向省职工服务中心交付安装并通过验收。
五、信息公开:海南职工服务网(http://www.hn12351.org)
附件:
1、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2、项目询价报价书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