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呀,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我发补助了,这笔钱真是救命钱呀!”10月18日,来自万宁市和乐供销社的陈先生,接到省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可以发放职工医疗互助补助金的电话时,感到万分激动。
陈先生是供销社的销售员。2015年2月,因患冠心病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0天,住院总费用高达23万多元。出院后于今年9月底把申报材料送省总互助活动办公室申请补助。经过核算,陈先生住院总费用230829.21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费用137301.04元,个人实际支付费用93528.17元,符合核算自付标准费用为73931.33元,按照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经分段计算,可为其补助了44358.8元。
陈先生是全省20多万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受益者之一,该活动启动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有4302人4634人次享受了补助,共计发放补助资金835.89万元。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后,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得到省总工会医疗互助给予的补助,从而减轻职工住院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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