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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9-30  浏览次数:3268

 

 

 

 

 

 

 

 

  

930日下午,海南省总工会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劳模大厦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海波和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菁共同为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揭牌。揭牌后,与会领导为获得省职工医疗互助补偿的职工代表发放互助补偿金和获得金秋助学活动帮助的困难职工发放助学金并视察了省职工服务中心大厅的各个窗口,观看工会帮扶中心建设10年回顾展。

陈海波主席在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建设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是省总工会为全省职工办的“十件大事”之一,我们一定牢记责任,一切为了职工,一切依靠职工,一切服务职工,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工作,把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建成职工群众的可信赖的温馨之家!他指出对于各级工会组织而言,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揭牌运行是一个新起点,它标志着海南工会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各级工会要以此为契机,全力推动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向集“法律维权、困难帮扶和普惠服务”“三位一体”的职工服务体系升级转型,努力打造一个让职工群众可信赖、最信赖的“职工之家”。要借鉴和学习全国先进经验和做法,把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工作平台。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职工满意为标准,增强工会服务意识,提高工会服务能力,创新工会服务手段,积极稳妥推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在服务对象上,要先从特困职工扩展到一般困难职工,再逐步扩展到职工主体队伍;在服务内容上,要在做好对困难职工日常生活救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广大职工所需所求的服务项目,有针对性地使职工多受益、广受益;在服务方式上,要通过建设困难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站、劳动争议调解室、职工心理咨询室和职工书屋等工会服务职工的实体,增强服务项目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在服务方法上,要主动加强与党政部门及与有关方面的协调联动,争取支持,借助党政和社会资源服务职工,努力为广大职工提供多样化服务。各市县总工会争取设立市县级职工服务中心,或由帮扶中心逐步向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把工会服务职工的工作逐步汇集到服务中心里来,实现服务窗口前移,进一步推动全省职工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彭运洪、省农信社党委副书记杨桂芳、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陈国庆、省编办副巡视员殷永静、海南电网公司工会主席陈琼生、省直属机关工会副巡视员叶晓飞、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处长林建、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黄会武、省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陈昌伟应邀出席仪式,省总工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省总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相关产业系统和基层工会主席以及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共100多人出席仪式。

据悉,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是海南省总工会服务全省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窗口和平台。中心按照法律维权、困难帮扶和普惠服务“三位一体”的架构,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维权与帮扶办公室普惠活动办公室三个内设机构。中心服务大厅开设法律援助、12351热线与信访接待、困难救助、职工医疗互助、就业与培训、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大海惠工卡等窗口,为全省职工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中心同时挂海南省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牌子。2003年,海口市总工会、三亚市总工会率先在全省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08年,海口、三亚外的其它市县总工会、农垦工会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2010年,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建立,全省各级工会共建立职工帮扶中心21个,覆盖全省的职工帮扶工作网络基本建立。截止20147月,全省各级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共建立困难职工档案29637户,涉及职工及家庭成员103403人。2008年至2013年五年内,全省各级工会职工帮扶中心累计发放帮扶资金1.475亿元(中央财政7739万元),帮扶困难职工404279人次,其中生活救助292439人次,助学救助23854人次,医疗救助9901人次,法律援助327人次,职业培训53529人次,职业介绍11078人次。201418月共筹集帮扶资金4021.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53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省总工会1468.07万元。工会“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帮扶工作品牌越来越响亮。

今日,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标志着海南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向职工服务中心升级转型工程正式启动,海南工会帮扶体系将从单一的困难帮扶向法律维权、困难救助和普惠服务“三位一体”职工综合服务体系转型升级。

(省职工服务中心 李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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