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劳动法规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工人日报》(
本报海口
此次执法检查涉及海口、三亚、文昌、万宁、临高、定安等6个市县,检查的重点是各类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实施,是一部规范劳动合同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于2010年1月实施,是一部从海南实际出发,对法律规范的劳动制度进行细化和补充,增强操作性的法规。
据了解,当前海南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率相对偏低,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仅达50%左右。
执法检查组组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符兴说,当前海南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在劳动关系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工资长期偏低、增长缓慢,企业对职工缺少人文关怀等。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