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执法检查今日开始
符兴:要切实把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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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兴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这次执法检查范围为劳动领域,涉及到劳动关系问题。习近平同志说劳动关系是诸多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没有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和谐社会,也就没有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我们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看待这次执法检查的意义。
符兴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旨在深化全社会尤其是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劳动者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解决政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完善劳动关系执法机制,切实把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查组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副主任陈海波主持。副省长符跃兰代表省人民政府就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情况作了汇报。省人社厅副厅长邓光华、省总工会巡视员徐远航作了专题汇报。会后,符兴、陈海波分别率领检查组第一小组和第二小组分赴海口、文昌开始执法检查。
在海口,检查组首先来到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听取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叶茂的情况汇报,以及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退休代表的发言后,符兴点评认为,金鹿公司有几件事做得很好。一是企业兼并改制很成功;二是企业发展度过了很多难关;三是关爱员工、企业劳动关系很和谐,在工资集体协商、社保福利、职工住房等方面做得很不错;四是依法建立职代会制度,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做得很到位。
下午检查组来到家乐福红城湖分店。在了解了劳动用工及合同签订、工资水平及地区比较、工时制度及休假、福利待遇、培训与发展、集体合同签订等情况后,符兴对家乐福作为一家外资企业,能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表示肯定。符兴指出,在资强劳弱的情况下,企业对员工关爱一分,员工对企业的回报是加倍的。关爱员工,就是关爱企业自身。
在海口市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情况汇报会上,海口市副市长韩美向检查组作了汇报。在向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后,符兴对海口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情况表示满意。符兴认为海口市贯彻实施的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有了新的突破,企业参保积极性明显提升,涌现了一批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
就海口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下一步工作,符兴提出五点建议和要求。一是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工会推动、企业与职工参与”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大格局。二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媒体要重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宣传。三是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尤其是要建立政府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三方五家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四是推动政府部门对劳动的执法监察工作,切实解决在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党政要更加重视、大力支持工会工作。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劳动关系就有工会,工会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手。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宜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陈琼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康韬,省总工会巡视员徐远航,以及省人大内司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在海口市的执法检查。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建良、海口市副市长韩美,以及海口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