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职工心理健康意识,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把关心职工身心健康落到实处,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决定通过公开询价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选定一家社会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263000.00元
4.最高限价:263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12月20日
6.结算方式:服务费用结合工作内容按实际发生数结算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1.服务大厅或交通广播电台职工心理服务热线值班,计划50天,每周1-2天。
2.个体心理咨询,不局限于面询方式,可依个体实际情况需求以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开展工作,计划50人,共50个小时。
3.原创职工心理知识科普推文,计划每周1篇,共25篇。
4.心理健康讲座或团体心理服务,形式不局限于地面形式,可依实际需求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计划60场,每场2小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或社会组织机构注册、开办许可资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注: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①授权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②如投标文件均由参加询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如投标文件均由参加询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则可不提供)
3.项目分项单价报价原件(见附件2);
4.相关资格承诺函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3);
5.本机构简介、开展心理服务的相关经验案例;
6.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实施服务方案,内容应具有完整性、丰富性、创新性等(注: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
7.应具有协调配置知名教授、专家、一线心理名师和骨干,构建高水平的专业指导队伍的能力。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4、附件5),所配备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专业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培训机构培训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中标实施单位不可将项目外包至其他单位。
上述材料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等,供应商向招标人递交响应文件后,不允许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按询价进行,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分项报单价,综合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项目合作单位。如果出现服务、质保、综合报价最低等均相同的情况,以抽签方式决定。评审结果经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海南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一个工作日。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
拟参与此项目的公司请在2024年4月7日(周日)上午10:00前将密封的响应材料送达海南省海口市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五楼服务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材料将被拒收。
联系人:李小君、王桂 电话:0898-65321692、36680302
附件:1.《(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2.《项目报价表》
3.《相关资格承诺函》
4.《项目组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