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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普惠活动等运营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2024-04-19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的公告

来源:超级用户  作者:超级用户  时间:2022-09-19  浏览次数:2759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的通知》(厅字〔2021〕33号)要求,坚持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满足职工需求为导向,通过整合专业智库、公益慈善、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学术理论研究、组织关爱服务职工项目、搭建服务职工平台等方式,推进帮扶服务职工工作精细化、社会化。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爱职工公益伙伴,共同实施“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打造“一起做工益”服务职工品牌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主体

(一)征集的主体。专业智库、公益慈善、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

(二)资质要求。参与征集的专业智库、公益慈善机构、爱心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纪国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作的内容和方向

    省职工服务中心携手公益伙伴,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打造“一起做工益”服务职工品牌项目。服务项目内容和方向如下:

(一)面向在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社会工作等领域有较强的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征集开展服务职工理论研究项目。

(二)面向在社会救助、公益慈善、社会工作等领域有相关资质、承担过相关项目的专业智库、研究机构征集开展服务职工项目设计和业务流程研究项目。

(三)面向能够提供服务职工项目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方面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技术支持机构征集信息化技术支持项目。

(四)面向可以提供入户访问、需求收集、满意度调查、关爱生活服务等方面帮扶服务职工项目领域的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征集帮扶困难职工项目。

(五)面向能够对接职工多样化需求提供健康管理、养老托幼、家教培训、技能提升、旅游休闲、婚恋交友、心理疏导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机构征集个性化多样化服务职工项目。

三、申报材料

    凡计划合作的关爱职工公益伙伴,请填写《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

(一)企业、机构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相关资质、研究成果、项目介绍等证明材料;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五)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六)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七)无违法记录承诺。

    以上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且须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选认定

    省职工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筛选确定辐射面广、有相关服务成果或相对成熟的项目,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产生5个关爱职工公益伙伴建议名单,经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对社会发布首批关爱职工公益伙伴名单。本次入围的5个关爱职工公益伙伴,将授予服务职工基地牌匾,同时给予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纽带计划专项经费3.6万元(含税)/个,用于开展“一起做工益”服务职工项目资金支持。

五、有关要求

    各关爱职工公益伙伴单位应严格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真正用于开展“一起做工益”服务职工项目。省职工服务中心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资金使用规范、职工满意度高的公益伙伴,优先保留次年合作资格;对资金使用不规范、服务口碑差的公益伙伴,督促改正或撤销次年合作资格;如发现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追回已付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65251875、65326920

地址:海口市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5楼

附件:关爱职工公益伙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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