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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海南工会2022年“海南欢乐游”专场团购活动的公告

来源:超级用户  作者:超级用户  时间:2021-12-11  浏览次数:10901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的通知》,塑造海南“欢乐海岛·度假天堂”的旅游形象,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2022年1月中下旬在海南工会云APP上组织开展1期“海南欢乐游”专场团购活动,现向全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景区、景点、共享农庄等报名参加本次团购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1日-12月20日

二、活动商家

报名参加团购活动的商家原则上需被评为3A级(含)以上景区、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等方可申请,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

三、资格条件

申报参加本次团购活动的企业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景区为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选出的3A级(含)以上景区;
  2. 共享农庄为经省农业农村厅评定的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企业依法成立一年及以上;
    (八)有专门的电商服务人员及相关经验;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严重失信,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同等条件下,对组建工会、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全国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及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所在企业或获评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成效显著的企业优先选用。
    四、活动流程
    (1)工会会员通过海南工会云APP普惠商城团购版块参加活动;
    (2)本次活动通过满减券的方式进行团购补贴,满减券的金额分50元、100元两种,数量为50元的满减券2000张,100元的满减券1000张,用完即止;
    (3)工会会员在平台上所选购的商品满100元可使用50元的满减券,满200元可使用100元的满减券,每次只能使用一张,会员在支付环节会显示是否符合满减券的数额,同时根据下单金额生成对应的满减券(系统自动使用最高级的满减券,如果该等级的满减券已经抢完,则自动换成次级满减券,如果两种满减券全部使用完,则按团购优惠价购买);
    (4)工会会员购买商品不限量,但每名实名认证会员仅限使用1张50元满减券、1张100元满减券;非实名认证的注册会员按团购优惠价购买,不享受消费满减补贴;
    (5)会员下单后如需退货,可在3日内拨打平台商家服务电话申请退货。退货流程:由会员联系商家售后申请退款,商家登记会员信息(姓名、注册电话号码、产品信息)后向后台申请退款,所支付的货款由第三方支付保障公司海南英立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按原路返还会员账户,代金券重新放回券池里;完成支付3日后不再接受退款服务。
    (6)会员选择合适的商品套餐后线上下单,系统自动生成特定标识的二维码,二维码可在订单中查看,1个商品对应1个二维码,会员凭二维码可到指定的景区、共享农庄现场核销使用;
    (7)本次产品有效期由商家设定,但原则上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半年,会员在有效期内不使用的,二维码将自动作废;
    五、申报程序
    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以下程序申报进驻。
    (一)主体申请。凡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本次团购活动的商家可提交申报材料(资质条件承诺函、参加团购活动产品及报价表)。
    (二)审核。省职工服务中心对申报商家进行审核,经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参加商家名单。
    (三)公示。拟确定商家名单经省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海南12351职工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参加团购活动。对公示无异议的商家,按程序组织参加本次团购活动。
    六、申报材料
    申请进驻商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三)提供资质条件承诺函(附件1);
    (四)提供参加团购活动商品申请表(附件2);
    (五)提供当年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和当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的商家,需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六)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属特殊行业需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若涉及相关行政审批和许可的,需按规定获得许可,若不涉及则可不提供);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工作要求
    报名商家须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省职工服务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滨江路72号劳模大厦5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堂坚、吴彦,邮箱:756325432@qq.com,电话:66553662、65340691
    附件:1、资质条件承诺函
    2、海南工会2022年“海南欢乐游”专场团购活 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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