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第三条:“在档困难职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正式建档)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互助金可由各级工会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统一缴纳”,省职工服务中心拟为符合条件在档困难职工本人缴纳互助金150元/人,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保障期限为三年,互助保障期自 2020年3月1 日起至 2023年2月 28日止。
依据困难职工档案动态管理原则,经省职工中心与海垦集团工会审核,现将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和海垦集团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参加海南省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5日-2月11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326920;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职工服务中心,电话:31667390。
附件:《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和海垦集团工会在档困难职工参加海南省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人员公示名单》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20年2月4日